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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长期吸食K粉的男子,砍死同乡后,被惠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,死者的父母向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,认为法院量刑畸轻,要求严惩。
吸毒后杀人 被判刑13年
凶手林益东,今年33岁,是陆丰人。受害者林某案发时年仅13岁,与林益东是同村人。事发时,林益东在惠州市仲恺区沥林经营一间电动车行,林某则到该处闲玩,寄宿该店。凶案前一天下午,林益东与他人一起吸食K粉。第二天,即2011年8月22日上午,受害者林某要打开档口大门做生意,而林益东则感觉档口房顶上有人,认为自已正遭他人追杀,因此不让开门,两人发生争执打斗。林益东手持菜刀,乱刀砍死林某。之后,林益东又把档口点燃。
根据法院判决认定,林益东有吸毒历史。2003年,林因为吸毒,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强制戒毒三个月。2008年,又因吸毒被陆丰市公安局强制戒毒二年。惠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林益东。案发后,林益东的家人赔偿了受害人家属共计26万元。
经过开庭后,惠城区法院判决认为,案发时林益东处于精神障碍疾病期,但是林益东是自愿吸毒,作为成年人,应该对后果负责。今年6月6日,惠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益东13年有期徒刑。
死者家属不服 向检察院抗诉
接到此判决后,受害者家属不满,认为量刑过轻。受害者父母聘请的律师告诉记者,他认为林益东犯罪手段凶残,用刀直接砍被害人脖颈,又放火焚烧,直接杀人的意图明显,罪名应定为故意杀人罪。
律师指出,根据2012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,与林益东类似,吸食毒品后杀人,均被法院判处死刑或死缓。“因此这个案件惠城区法院量刑畸轻,严重背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。”律师表示,6月20日,他代表家属已经向惠城区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,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是否决定抗诉。
专家指出K粉等新型毒品的危害:
第一害:吸食毒品后会产生异常的兴奋、抑制等作用。如失眠、烦躁、惊厥、麻痹、记忆力下降、主动性降低、性格孤僻、意志消沉、周围神经炎等,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的损害。
第二害:吸毒特别是静脉注射,常会引起多种心血管系统疾病。如感染性心内膜炎、心律失常、血栓性静脉炎、血管栓塞、坏死性血管炎等。
第三害:采用烤吸方式吸毒易发生呼吸系统疾病,如支气管炎、咽炎、肺感染、栓塞、肺水肿等。
第四害:吸毒者普遍会出现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便秘等症状;肝脏也会受到严重损害,如肝炎、肝硬化、肝脓肿等。
第五害:长期吸用毒品,可造成性功能减退,甚至完全丧失性功能。女性会出现月经失调,造成不孕、闭经,孕妇会出现早产、流产、死胎及血液中毒品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导致胎儿海洛因依赖。
第六害:艾滋病病毒主要的传播方式有血液传播、性接触传播和母婴垂直传播。吸毒者采用静脉注射的方式吸毒,使用不洁注射器或共用注射器,都会直接造成病毒的血液传播。
第七害:吸毒者为达到目的会不择一切手段,从而失去了正常人应有的自尊和道德观、伦理标准,整日沉溺于毒品的幻想之中,造成了精神空虚、人格低下,因而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