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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头丸 继鸦片、度冷丁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大麻等毒品在我国贩卖后,1996年传入我国的一种新型毒品摇头丸的滥用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治安。其传播速度之快始料不及。服用者大多是涉足舞厅的青少年。引发的社会问题极为严重。
摇头丸是90年代初流行于欧美,是一种致幻性苯丙胺类毒品、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兴奋剂,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很强的兴奋作用,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度、情感冲动、性欲亢进、嗜舞、偏执、妄想、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有幻觉和暴力倾向,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,被认为是未来世纪最具危险的毒品。
“摇头丸”亚甲基双氧甲基苯丙胺(MDMA),化学名为N,a-二甲-3,4-甲烯二氧苯乙胺(N,Dimethy1-3,4Methylenedioxyphenethyamine),C11H15O2N=193,MDMA纯品为白色粉末,属于安非他命兴奋剂,化学结构类似甲基苯丙胺,俗称“X”、“E”、“摇头丸”、“亚当的士高饼干”、“欢乐丸”、“忘我”、“快乐丸”等。种类繁多、形状和图案多达上百种。这类毒品主要以片剂形式出售,也有以胶囊丸装填形式出售。药片状中以圆形、棱形、鱼形为多数。图案有“天鹅”、“钻石”、“蝴蝶”、“苹果”、“党旗”、“三菱”、“酒杯”、“笑脸”、“太极”、“鸽子”、“奔驰”、“AI”、“CU”、“S”、“CK”、“E/D”、“RN”、“LM”、“OTC/MX”、“V”、“JJ”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