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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双岗派出所于警官在阜阳路一家宾馆检查宾客入宿登记信息,一名年轻小伙正在收银台前续交房费,看到民警,小伙立刻将钱包塞进兜里,转身就快步上楼。“先生,你的零钱和两天的早餐券,还没拿。”收银员小李连喊了两声,小伙头也不回,眨眼就迈上了一楼和二楼的转角。“小伙子,你等等,东西没拿,这么急着走干嘛?”出于职业敏感,于警官感觉到小伙“有事儿”。“我从楼梯上揪住他,让他出示身份证,小伙说没带,我亮明身份,提出检查他的钱包等随身物品。”于警官告诉记者,小伙眼看僵持不下去,只好掏出钱包。
“钱包里放了些钱和银行卡,乍一看没什么,但有包内个夹层鼓囊,皮缝间被人用针线缝上。”于警官拆开皮层,发现了一个装有晶状物的自封袋。“还没等民警开问,小伙就说,“我是个好公民,这东西不是我的,我被他人陷害了。” 当晚,小伙被移送派出所后,经调查,小伙姓郑,26岁,合肥人。自封袋内的晶状物经检测,为甲基苯丙胺,重0.6克。郑某此前有多次吸毒前科。看到自己的吸毒劣迹后,小伙羞愧低头,不再狡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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